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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5 三无青年音乐时间(3)——远去的背影一九六九年,知识青年已经开始大规模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苏联军队四次侵入我黑龙江省珍宝岛地区,打死打伤我边防人员,严重流血事件爆发。就在Richie Havens穿着麻纱长袍、足蹬凉鞋、背着身躯硕大的木吉他踏上舞台替Woodstock(伍德斯托克)开场前的两个月前,林彪在中央军委座谈会上强调,“用打仗的观点,观察一切,检查一切,落实一切”,并提出了庞大的国防建设计划。正当成百上千的美国青年在Woodstock的溪里裸泳、在草丛交欢的时候,全中国的知识青年在广袤的农村修理着地球,按劳记工分,吃着集体大锅饭,每天向敬爱的领袖早请示晚汇报。当年十一月十二日,原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由于遭受政治陷害和人身摧残,在河南开封含冤去世。再过两年,基辛格将踏上中国的土地,从此大洋彼岸的那个神秘国度的面纱才会被逐渐掀开。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彼时的中国青年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了解到大洋彼岸的同龄人身上发生的一举一动的,可这仍旧不能减轻我对那个时代的向往。Woodstock,一个多么令人神往的名字。只要闭眼想想那样疯狂美妙的场景——足足五十万蓄长发的嬉皮男女(差不多是彼时波士顿市的总人口),平均年龄二十上下,在暑热和豪雨交逼中脱去轻盈衣物,在震耳欲聋的摇滚乐中吸大麻、打泥巴仗、下河戏水、畅意交欢——它的每一个画面、每一颗音符都写着“解放”,哪个年轻人不会心生向往?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年代呀!我总是幻想着,希望自己早生几十年。这样我大概会参加嬉皮公社,让头发披散到腰际,在大麻烟雾和迷幻摇滚里玄思证道。运气好的话,还可以亲眼看见Beatles站在伦敦一幢楼房的屋顶,举办最后一场演唱会。他们披发当风、鼓琴而歌,大批路人流连仰观,道为之塞,引来警察取缔,真实令人神往。 来不及了。那个时代在我出生之前就已经结束,只留下五彩斑斓的唱片封面,以及纪录片里惊涛骇浪的片段。人们满街游行,拳头高高举起。画质粗粝、色彩半褪的影片里,有人倒在地上翻滚哭号,直升机在丛林上空盘旋,愤怒的群众抬着标语,向着镜头张开黑洞洞的嘴巴。各种旗帜、口号交织成一大片迷茫的风景,向来不及参加的我招手。 “往上看,发现我已经迟了……” Looking up, I noticed I was late... 这些年下来,不只一次看到过当年曾经心仪甚至身体力行嬉皮生涯的文艺中老年——Woodstock这个字眼是他们共同的“通关密码”,一听见这三个音节,便双眼放光、脸泛潮红——他们当然都没去过 Woodstock现场,至少不是一九六九年八月那三天。但我知道不只一位文艺中老年多年后大老远到了美国,再大老远专程开车亲访Woodstock故址,只为了去看一眼那片起伏的空旷的青草地。当他们终于抵达现场,嬉皮们早已脱下五颜六色的衣服、剪去长发,拎着公文包到硅谷和华尔街上班了,只偶尔会在带小孩去看Bob Dylan演唱会的时候套上一件Grateful Dead的棉衫表示不忘革命情感。 那是一场我们永远错过了的盛宴。 “当你抵达峰顶,你也身处谷底。” Woodstock落幕后,青年世代洋洋自得,满心以为爱与和平与摇滚乐终将推翻“大人世界”,让地球变得更美好——看看那时的口号:“做爱不作战”、“别相信三十岁以上的人”、“你只需要爱”……有那么一段日子,千千万万青年人真的相信摇滚可以改变这个世界。衰败还没有开始,Jimi Hendrix、Janis Joplin、Jim Morrison都还醒着,Beatles还没有解散,大麻和LSD还没有被海洛英与古柯碱全面取代。他们看到的是一个持续上扬没有止境的曲线,摇滚愈来愈美丽愈来愈张狂,一张张唱片就是革命的通行证。可是猝不及防的,这场持续了整个六〇年代的集体狂欢,以一种混沌、丑陋的方式黯然结束了。 回首Woodstock,至少在那三天,他们是幸福的。他们见证了这门艺术的第一个烂熟期,见证了几十万年轻人有能力在没有“大人世界”横加干涉的状况下自己搞定一切,见证了那许多年轻、美丽、才气逼人的乐手,在洋溢着腐味的、不祥的七〇年代罩顶而来之前,做出来最最纯粹的、不断向上飞升的音乐。他们并不知道花开极盛的瞬间也就是凋落的起点,还好他们并不知道。 ![]() ![]() May 14 三无青年音乐时间(2)——摇摇滚滚的路这篇写的尽量正经一点。 我得承认我比较热爱摇滚。政委听了千万别急,咱们不搞二元对立,我一点没有贬低流行音乐的意思,咱们好好讲道理,而且,其实摇滚和流行音乐还是亲戚呢。 我们从历史说起,一般认为,摇滚在20世纪中叶发源于黑人的节奏布鲁斯,也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R&B(Rhythm and Blues)。熟归熟,不过和广大群众通过周杰伦总、陶吉吉老师等了解的R&B不是一回事。当年节奏布鲁斯特别没地位,属于“种族音乐”,只有黑人才唱,白人根本不屑于去唱。然而无论怎样,好东西总会闪光,节奏布鲁斯逐渐受到大众的喜爱,它具有的极端的感染力,能够强烈表达歌者的心意,左右观众的情绪,越来越多的白人开始收听节奏布鲁斯音乐,甚至自己组乐队演奏节奏布鲁斯。在这种环境下,“节奏布鲁斯”仍然带有黑人的气味,因此就迫切需要设计出一个新名字,使白人顺理成章的认为这种音乐也同样属于他们自己。于是,在50年代,一个新词诞生了:Rock and Roll——摇滚! 这就是摇滚诞生的历史。接下来的半个世纪,摇滚乐开始蓬勃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两个重量级的人物:“猫王”艾尔维斯·普莱斯利(Elvis Presley),以及鲍勃·迪伦(Bob Dylan),他们极大的推动了摇滚乐前进的轨迹,并把摇滚从美国输出到全世界,波及各地。特别是在英国,摇滚乐生根开花,产生出了披头士(The Beatles)和滚石(The Rolling Stones)这两个伟大的乐队,又进一步输出回美国,史称“不列颠入侵”。这一搞,全天下摇滚青年大串联成了一家人,搞的真是天翻地覆慨而慷,产生了多少荡气回肠的故事。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以后几次我们再慢慢谈。 也就是在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一些有敏锐的商业目光的娱乐业巨头们探测到了盈利的讯息:摇滚乐是一笔既无风险又相当时髦的财宝,于是在摇滚乐的基础上,他们“制作”出一种新的产品——流行音乐(Pop Music)。支配曲目、指定配器风格、筹划各方面的制作人开始左右歌手和乐手的命运,而投资者的作用也增长了,他们负责广告、宣传、商品销售——演出者、歌曲、甚至音乐流派都成了商品。 歌手是由制作方物色而来,然后按所谓的“三结合处方”(仪表+音响+表演风格)进行调教,演唱的歌曲也按指定的要求制作出来。先在录音棚里让歌手录唱,随后拿到电台播放,再让歌手本人在荧屏上亮相。再往后,出版单曲唱片,同时制造舆论,大作宣传——通过这样一系列的程序,最终促成歌曲登上“热门歌曲排行榜”。 在这个过程中,演唱者本人被放到了次要的地位;摇滚乐所具有的那种生气勃勃、不拘一格甚至被认为不成体统的野性,在流行音乐中消失了。流行音乐的音乐元素和摇滚乐都是相通的,所有摇滚的流派都可以被制作成流行音乐。只是它是被磨平了棱角的,它成为了用摇滚乐做装潢的、纯粹以商业盈利为目的而人为地精心制作的商品。按照一个评论家的说法,流行音乐成了“摇滚乐的祛汗剂”。最终,除了为数不多的作品之外,大部分流行音乐只是昙花一现,没有生命力,不多久便逐渐被人们遗忘。 以上说完了流行音乐和摇滚乐的亲戚关系。总结一下,所有流行与摇滚之争其实都不是什么音乐类型之争,只不过是音乐制作模式之争。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爱听什么听什么,你听流行我听摇滚,互不影响和平共处;况且流行音乐里也有琅琅上口、旋律优美之作,毫无论据的鄙视流行音乐,就有点装逼了。插播一句,这种装逼犯还真不少,王小峰老师曾经讲过这么一个段子: 以前我认识一个人,在我面前总跟我大谈特谈摇滚,说实话,他嘴里提到的什么“地下丝绒”、汤姆·维茨,我觉得都是瞎扯淡,你真问他他们都唱了些什么,他一准说不出来,所以我一度十分怀疑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些人。一次,我跟这孙子逛音像店,一进门,他发疯似地向一个唱片架扑了过去,拿起一张唱片,兴奋地手在颤抖:“我操,我操,杨臣刚终于出专辑了。”我操,你丫终于暴露文化私生活了,其实我早就看出你是个喜欢杨臣刚的料,有什么啊,喜欢就喜欢,大大方方的,干嘛拿“地下丝绒”来瞎鸡巴包装。 上面讲了摇滚在传承上是从节奏布鲁斯发源而来,最后谈一个问题,究竟什么是摇滚?摇滚最迷人的地方在哪儿?这个问题永远没有一个标准答案。这么说吧,摇滚不仅是一种音乐形态,它更是一种“人生的态度和哲学”,它是有精神的。无论是优美动听的旋律,或是嘈杂晦涩的声浪,都是在传达一种独立的思想,一种真实的生活状态。这就是它和商业化制作出的流行音乐的最大区别。 举几个例子,比如鲍勃·迪伦(Bob Dylan)的《答案在风中飘》(Blowin' in the Wind),便是当年争取民权运动的一首圣歌;又比如大门乐队(The Doors)的主唱吉姆·莫里森(Jim Morrison),为什么他的作品会被当作文学而不只是歌词,他对六七十年代的美国社会的批判以及对当时美国人心理的剖析,又岂是现今乐坛上充斥的风花雪月可以比拟的。如果你认真听过他们的歌,再了解过那段历史,那么这些东西都是不难理解的。 我们的老祖宗说过,“歌以言志”,音乐应该是人们内心情感的表达。你仔细想想,你一天中没多少时间是在爱来爱去。整天在歌里面爱来爱去死去活来,他不爱我我爱他,他爱我我不爱他,挺没劲的。一句话,音乐是来自民间的叛逆,表达出了真实的情感,就是好的音乐。 ![]() May 13 45甲杂忆 (前两天学校老师找我写篇毕业文章,我憋了一晚上,楞是没酝酿出一点情绪来。没办法,只好找了篇以前本科写的文章,大概改了下凑数,应时之作,请群众海涵) 我对北大的记忆是从45甲开始的。 02年的那个夏天,天气异常炎热,我提着一个巨丑无比的旅行包,晃晃悠悠来到了北大。校方为了热烈欢迎我们这些远道而来的天之骄子,硬是把在45甲刚住了一年的01级学生转移到了鸟不拉屎的万柳。45甲的各个角落只留下了他们垂死挣扎的口号,比如“永不搬出,四十五甲”之类,这让我一直觉得亏欠了他们什么,因为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们确实是北大近年来最倒霉的一级。当然没过多久我就没什么内疚的感觉了,我愤怒的发现在36,37,38,39和45乙拔地而起之后,45甲一跃成为了北大在21世纪修建的楼里面最寒酸的一栋。 花开两朵,各表一支。这里先单说45乙。话说是在非典过后的那个暑假,在那焦灼炙热的日子里,45乙即将入住03级小师妹的消息成为了整个45甲人民刻苦学习的巨大动力。我们宿舍紧邻45乙边缘,基本属于鸭绿江的地位,顿时成为了炙手可热的军事要塞,一些平时不怎么串门的人也三天两头往我们屋跑来熟悉地形。我和宿舍的哥们整天躺在床上一边盘算着参观门票如何定价,一边意淫隔壁的小妹妹长的怎么样好不快乐。如果你是当年在45乙粉刷墙面的民工,你一定还清晰的记得,当年每天晚上在你们对面响起的那优美的吉他声和狼嚎声,对,那就是我们楼的一个哥们为了迎接小妹妹每天实战练习的成果。当然如果你仍然对于曲目的单调耿耿于怀,那我代表那哥们向你表示歉意,因为他到现在还是只会弹《对面的女孩看过来》。 后来估计就是这哥们坏了事。那吉他声不光飘到了45乙民工兄弟的耳朵里,也飘到了紧邻的45楼的姐姐们耳朵里。江湖传言45楼的姐姐们由于不堪忍受鬼哭狼嚎,一把鼻涕一把泪向校领导们控诉了一番,于是校方紧急将03级女生转移到了37等楼,45甲全体人民的春青梦就此作古。 现在我回过头来重新开始叙述。45甲刚开始给我的感觉就是,高,高深莫测。走廊啊楼梯啊自习室里到处都挂着各种书法绘画作品还有一些我连字都认不全的古训,比我高中写作文编的那些名言强多了。大一期末复习的时候,我天天泡在自习室里,脑袋上挂着一副“人生不失意,岂能暴知己”,复习累了我就对着这副字开始思考人生哲理。最后思考出的结论是,如果我再不复习,考试就要挂了,于是开始继续复习。 高深的不光是这些。刚开学没几天的一个晚上,我下铺的哥们一脸严肃的对我说,我们定个室规吧,以后大家严格执行,免得到时候起矛盾。于是我们就在热烈友好的气氛下定下了若干室规,比如,“晚上10:30以前熄大灯,11:00以前熄小灯,11:00以后锁门,之后不能聊天”,“中午1:00以后锁门,之后不能发出任何声响”,“每打一次开水或扫一次地画‘正’字一笔,原则上不得落后其他人一个正字”。现在看来,当年我们显然没有悟到大学生活的精髓所在。至于最后那条,我估计每个人都趁别人不在的时候偷偷画过几笔正字。当年还有一条室规,如果谁有脚臭倾向则不得进屋,之后执行形势良好。直到若干学期后,我下铺的哥们在对面寝室因为脚臭被驱逐出境,这才昭然天下。这让我明白了狐狸的尾巴总会露出来这个道理。 现在我来解释一下室规第一条是怎么被瓦解的。大一一年,我们楼下住的都是马院的研究生,估计追寻燕妮比较耗时间,楼长12点才断他们的电。我们二楼拐角的这一小片宿舍,电线鬼使神差的和他们接到了一起,也就理所当然的享受了他们的这一特权,所以11点熄灯也就成了一纸空文。英明神武的楼长在一年以后及时发现了这一投机现象,我们的好日子就此终结。 11点熄灯的规矩破了以后,我开始正式体验大学生活。我刚才说过45甲给我的感觉就是高深莫测,这从大家熄灯后的卧谈就可以看的出来。一个现在已经堕入资本主义享乐世界的哥们,当年经常穿梭各屋舌战群儒,讨论的问题主要涉及人生的意义,但从他嘴里说出来便庸俗不堪。除此之外,女生也是大家最喜欢的话题。我们会联合盘问每个人最近的“动向”,逼他老实交代,有时候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以获得对方的坦诚。在黑暗中,男生之间是没有秘密的。 数学学院的学习枯燥而繁重,如果要真实的描述45甲初期的生活,我想那其实更多的是单调乏味。宿舍里的桌子在大一整整一年的时间里没有被电脑占据,它的全部作用便在于学习。记忆中经常有这样一幅画面,我抬头望见窗台外的那几颗苍天大树在风中招摇,每次看,天空的颜色都慢慢变暗,直到什么都看不见,我对自己说,哦,今天就学到这吧。然后便到隔壁的隔壁的“活动室”看一会儿电视。在当年各宿舍高档家电贫乏的时期,“活动室”已经奢侈的拥有了一台电脑一台电视和一台PS。 后来活动室光荣的转移到了我们对面的一个宿舍。这个宿舍的四个人分别是我们院三个系的两个第一名和两个第二名,由此可见,他们用他们宿舍引诱其他同学堕落而使自己从中得益,这种罪行在建国初期叫做“和平策反”,性质极为恶劣。 活动室常年有人,但是一般都不是这个屋的。有时候屋里的人出门把门锁了,想玩游戏的人没法进去,只能抓耳挠腮干着急。45甲人民的智慧和胆量是无穷的,没过多久每一个经常出入活动室的人便练就了一身飞檐走壁的绝技,从隔壁阳台翻进活动室易如反掌。当年我就曾上演翻窗帽子戏法连翻三个窗户闯入此活动室。 一般的情况,几个常年不去上课的人,就赖在活动室里玩网络游戏;有段时间实况足球在我们这风靡一时,网络游戏被实况足球取代,谁闲的无聊就过来切磋一把。后来群众实在太踊跃了,我们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举办了个实况大赛,大赛在热烈友好的气氛中成功举行。仔细想来,这算是活动室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了。也有时候,大家在活动室玩累了,一个人叫嚣去打篮球,一大群人便屁颠屁颠的跑去二体了。总而言之活动室就处于这样一种核心地位,比如如果45甲隐藏了个特务需要监控,直接监控活动室就够了。 当然活动室也不可能永远人满为患,人总有散去的时候。活动室的地理构造属于窗台向西,每到傍晚的时候,北京城最美丽的夕阳就会斜斜地洒入屋里,整个屋里染上一层绚丽的金色,这时候总会勾起我的无限遐想。我没有来由的对于阳光有着某种特殊的感情,也许源于我来自那个蜀犬吠日的地方吧。总之北京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语文课,比如什么叫“蔚蓝的天空”,什么叫“波光粼粼”,我揣摩发明这些词语的人必须是北京人,不然你去四川找一个最有文化的人让他描述一下这些景象你看他能说清楚吗? 从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我们夜生活显然不够丰富。庆幸的是,这种情况在我和KB以及小der勾结之后得到了极大改观。小der就是前述活动室的主人之一,KB来自号称一直被成都剥削压迫的重庆,由于直辖市成立的时间晚受到排宿舍的老师鄙视,被无情的抛弃到了另一层楼。 小der,KB和我号称45甲实况三大高手。在前文提到的实况大赛中,我们三人分别荣获冠军,亚军以及最佳射手,瓜分了大家筹集的奖品,实力由此可见一斑。一般情况下,快熄灯的时候,KB便不辞辛苦的从楼上跑下来,和我们切磋两把实况,互相诋毁一番,等到电脑被楼长粗暴闪掉,便开始酝酿当天的腐败计划。小der刚开始一般负隅顽抗,义正严词的说明天还有课快回去睡了。这种理由显然会遭到我们的一致鄙视,于是这厮也就半推半就的从了。 一般去的无非就是家园夜市、西门鸡翅或者南门外那几家馆子。有些时候,我们也正儿八经的喝酒。于是,喝高了也就是常有的事。有一次,我们在百事吉喝了太多的酒,我们都喝醉了,互相说了许多肝胆相照的话。我们摇摇晃晃的来到了未名湖,齐刷刷的躺在石舫上就睡了过去。好像是睡了一两个小时,不知道谁清醒了一小会儿,于是又互相搀扶着走回了45甲,然后在自习室度过了后半夜。楼长叫醒我们的时候,我啰啰嗦嗦的和他解释了半天,大概意思是说,宿舍有人第二天要考试,为了不影响他休息,我们就在这里待了整整一个晚上! 后来我们就改喝白酒了,也就是二锅头。小der在他最落魄的那段时间,和二锅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登峰造极的一次就发生在半分利,这厮在厕所被一群人陪着吐了又吐,嘴巴里还不闲着一直絮絮叨叨,我及时用相机拍下了他的英姿,从此他在45甲腐败界一炮走红迅速确立了领袖地位。 如果说我们每天的生活都是这般喝酒吃肉,那么这篇文章讲的是《水浒》。所以说我们和梁山好汉的最大区别在于我们也有窝在楼里不出去的时候。这时候同志们的活动主要包括:轮流起跳摸安全出口的灯,然后集体鄙视摸不到的人;后来进一步发展为助跑冲刺起跳,鱼跃冲顶一头撞翻水房的门牌,有一段时间整个45甲乃至理科一号楼所有门牌都没有好端端的挂着的,这正是得益于我们的集体苦练。 接下来我们便开始躺在活动室的床上意淫小der在美利坚合众国的幸福生活,为他详细规划将来每年一两万刀白花花的银子怎么分配。我们一致决定他在前两年内不许谈恋爱,这样就可以顺利省下我们的路费和接待费。在去哪个城市的问题上我和KB意见发生了分歧,我主张去华人多风景好的地方比如加州,这样吃完了小der还可以吃其他人,KB却叫嚣非要去休斯顿看姚明。最后总是小der悲愤的说这什么世道啊吃屎的把拉屎的管着了,然后不了了之。 有一个学期小der他们屋有个人去香港交换了,KB索性搬下来住了一学期。于是在那个学期里,小der的生活用品总会被我们藏到各种隐蔽的地方。小der以他高超的反侦察技术截获了除一个电筒之外的所有东西,让我们佩服不已。关于那个电筒,据说是小der当时最高档的家电。小der受此刺激,一怒之下跑去天成买了个应急灯,从此终于步入了中产阶级的行列。 2004年的某一天,小der躺在床上一言不发,我和KB在他屋里打实况。小der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冷静告诉我们,他有女朋友了。我和KB还是继续我们的实况,一局玩完以后,我俩突然反应了过来,冲到床上和他弹冠相庆。从此,小der终于找到了属于他的另一半,两个人甜甜蜜蜜过上了幸福的日子。毕业之后,他们一起到了美国,继续在那里完成他们的学业…… …… 不不,这不是故事的结局,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编造的谎话。 事实是,后来的某一天,小der很平静的告诉我和KB,他和女朋友分手了,一如当初宣布谈恋爱时候的平静。我拉着小der绕着未名湖走了两圈,好像还喝了一点点酒。我们再也没有睡在石舫上的冲动,于是晃回了45甲,睡觉。 后来我们再也没有提这件事,就像米兰昆德拉说过的一样:“只发生过一次的事就像压根没发生过一样。” 再后来我们真的从北大毕业了。我们热热闹闹的喝了好多次酒,也围着未名湖绕了一圈又一圈。小der去美国的前一天晚上,拉着我和KB絮絮叨叨了好半天,我当时已经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了,只记得他在我面前不停的踱来踱去,最后终于我被他晃晕了。 从此我告别了这么一段情绪,继续在北大冠冕堂皇地读着研究生。我时常想起那些斑驳陆离的场景,没事的时候我也会跑回45甲看两眼。有时在校园里望着下课回来的兴高采烈的本科生们,我会感到一种久久的茫然。我极力想唤回第一次走进北大时那种甜蜜和憧憬,但却不能够。我只感到燥热和疲倦。我想北大已经再也不属于我了,也许再也不属于我了。 可你知道吗,图书馆外的那条大路认得我呢。那个炎热的夏天,天蓝得发晴,天上的云彩白得好像一个凸出来的拳头,那时候这条路上就走来一个虎头虎脑、傻乎乎的孩子,提着一个破烂的旅行包,满脸带着傻笑。后来这条路上又经常走着一个又高又瘦又丑的家伙,涣散的要命,出奇的喜欢幻想。后来,又过了六七年,他就永远不会走在这条路上了。你喜欢他的故事吗? 【个人简介】 刘知海,1984年生,四川成都人,2002年考入北大数学学院。大学期间先后对学术、足球、BBS、戏剧、摇滚等产生过热烈喜爱,做过文艺青年,喜欢舞文弄墨,吹拉弹唱,经历了北大剧社辉煌时期与数学学院足球队黄金时代,在晚年投身奥运,为其成功举办做出了巨大贡献。毕业后就职于某外资咨询公司。 【座右铭】 那一年,张华考上了北京大学,李萍进了中等技术学校,我在百货公司当售货员: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新华字典》,“前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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